“李老师,你好。”

  

  “欸,邹编辑一路辛苦了,来,先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为了低调,李恒并没去校门口迎接编辑邹平,而是早早在英语老师家泡一壶茶等候。

  

  “李老师,这是读者寄到《收获》的信件,我挑了一部分给你,希望你在空闲的时候能回一些信件过去。”

  

  邹平打开双肩背包,从里面拿出50封信放茶几上。

  

  李恒惊讶:“才十来天,就这么多?”

  

  邹平喜形于色说:“这不多,不算多,杂志社每天都会收到很多,光前天一天就收到了上千封。

  

  再说了,多才证明《活着》火了嘛,证明你的作品成功了嘛,我在杂志社干了6年,这么红火的景象还是头回见,大家好生羡慕得紧。”

  

  不同于上回见面,巨大的利益和成功的喜悦让两人关系一下子变得密切,邹平也没那么谨慎严肃了,在交谈中,一连说了在杂志社关于《活着》的许多趣事。

  

  李恒听得很满意,在不停开口聊天之际,还真诚实意说了好几声谢谢。

  

  “哦!对了,差点把这件事给忘了!”

  

  聊着聊着,邹平忽地拍了一下额头,立马放下茶杯,转身从随身背包中又取出一封黄褐色的挂号信,递给他说:

  

  “这是临出发前,我们杂志社廖主编让我转交给你的,也是一封读者信。”

  

  李恒接过挂号信瞅瞅,发现平平无奇。

  

  怕他不当回事给忽略了,邹平赶忙补充一句:“李老师,这封信是廖主编单独拎出来的,听说是他的一位老朋友让他代为转交的。”

  

  能让一家这么大的杂志社主编代为转交一封信,李恒听懂了,这封信的主人不简单,不说有多牛吧,但至少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

  

  李恒看一眼地址,记住它的模样后,放到一边,专心配合邹平关于《活着》创作心路历程的采访。

  

  心路历程嘛.

  

  嘿,也可以理解为感悟,另加一些励志的心灵鸡汤。

  

  这玩意儿可难不倒在体制内混了7年的李恒,简直是手把手捏来着。

  

  口若悬河讲了半小时,把邹平笔头都快记烂了,好在还有录音机在录音,不然他非急死不可。

  

  邹平心里在想,不愧是能写出《活着》的李老师,真是有大才,这些话语他记着记着都快感动到哭了,都是名人名言啊,读者应该会非常喜欢。

  

  只待了半天,邹平就欢天喜地的走了。

  

  李恒和英语老师本想挽留对方一起吃个中饭,没想到人家心里热乎乎地装着的全是工作。

  

  说要速度赶回去发稿,要早点让这份笔录见报,争取在火爆的舆论上再猛添一把柴火,把《活着》推向另一个巅峰。

  

  得咧,这不就是在给自己涨知名度和小钱钱吗,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李恒笑着一个劲表示支持。

  

  送到门口之际,他想了想,对邹平说:“过段时间,我可能会用新笔名写一短篇出来邮寄给你。”

  

  邹平停住几步,惊呼:“李老师,为什么用新笔名?现在这笔名才值价啊。”

  

  李恒解释道:“新笔名只用一次就封笔,以后还是用“十二月”,至于个中缘由,现在暂且保密。”

  

  听闻,邹平松了一口气,随后满怀期待问:“新篇大概多少字?”

  

  李恒告诉道:“嗯…,不会太长,差不多在4万到5万之间,估计一个礼拜能写完,到时候通知你。”

  

  “好,静待李老师佳音。”

  

  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邹平顿感此行不虚,激动地跟他握了握手才离开。

  

  目送邹编辑离开学校,王润文从走廊上返回屋内,好奇地问:“这么快就有新点子了?”

  

  李恒指着脑袋,小小嘚瑟道:“别小瞧它,里面的好点子可多着呢,只是现在要忙高考,没时间写。”

  

  如果搁以前,英语老师会对此表示不屑。

  

  但现在么,她用右手尖尖扶了扶眼镜,微微一笑,挑一封读者信坐在沙发对面,拆开查看了起来,不给他继续装逼的机会。

  

  坐我对面干嘛哎.

  

  诶,蜜桃真是太成熟了。

  

  正处在荷尔蒙分泌旺盛期的李恒无意识瞄了两眼后,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先是喝两口茶压压惊,随即拿过廖主编代为转交的信封,拆了开来。

  

  当他沉浸在读者信中的时候,英语老师不着痕迹抬头瞧他眼,稍后再低头看看自己的饱满,沉思片刻后,她换了个位子,换到了侧边单独沙发上。

  

  黄褐色挂号信比较厚实,里面竟然折叠有4张信纸。

  

  不说其他的,就凭信纸厚度,这就是一位忠实的读者啊。

  

  老实讲,前世今生他也是第一次收到读者信这种东西,不论是虚荣心作怪也好,还是好奇心驱使也好,他迅速打开看了过去:

  

  “尊敬的十二月老师,您好,我叫黄昭仪,是来自沪市的一名文学热爱者,很荣幸在《收获》杂志上拜读了您的佳作《活着》,我非常喜欢这篇,它让我欢喜,让我流眼泪,也让我感动和反思.”

  

  洋洋洒洒2000多字,李恒花了好一会才一字一句看完。

  

  原来这位叫黄昭仪的读者一开始并没有太在意《活着》,因为觉得它是一本悲剧。后面是在朋友的大力推荐下试着读了读,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福贵和他的家庭变迁,让她大受震撼。

  

  嚯,换句话俏皮说,是差不多直接把这女读者的天灵盖都冲开了。

  

  之所以认为是女读者,李恒是根据娟秀的字迹和名字来判断的。

  

  昭仪!昭仪!男的总不会用这种女性特征十分明显的名字吧?

  

  又从头至尾读一遍,发现对方的文学素养极高,可能是从事文字相关工作、或者本身就是一位文艺工作者。

  

  不过有意思的,这女读者一直用尊称,估计是把李恒当成一位上年纪的大叔了。

  

  沉思片刻,碍于廖主编的面子和这位读者的诚心,以及自己第一封读者信的虚荣,李恒决定当即回一封信过去。

  

  “老师,你这里有笔和信纸吗?”李恒问。

  

  英语老师起身,从书房拿了全套的笔墨纸砚出来。

  

  问他:“现在就打算回信?”

  

  “嗯,现在有空。”李恒回答。

  

  王润文翘起二郎腿,道:“你刚才看得那么认真,写了什么,能不能给我看看?”

  

  李恒无语,“你不是已经拆开看了好几封了么,这封就要问了?”

  

  王润文微笑说:“不一样,这封信的含金量明显不是其它信件能比的。”

  

  李恒倒没在乎,“得了吧,什么狗屁含金量,还不是搭了廖主编的面子而已。”

  

  王润文右手撩下长发,拿过信件看了起来。

  

  好几分钟读完,她说:“应该也是个文化人,行文用词很讲究,我是写不出来。”

  

  李恒认可这话:“那是,要不是个文化人,也就不会喜欢《活着》了。”

  

  王润文看着信件,似笑非笑说:“人家字里行间都是表达对你的钦佩,你要是用点心思和手段,说不得还能发展一段情缘。”

  

  李恒看了看她:“瞧你这话说的,就这些个读者信,有哪一封不钦佩我的?

  

  不然人家费那钱费那时间干什么啊?老师你这明显是坏了心思。

  

  再者,你别说你没看出来,对方明显是把我当一上了年岁的大叔看待的,甚至有可能在人家心目中我就是一副白发老头模样,试问你会对一老头莫名感兴趣么?”

  

  王润文被他怼的哑口无言,于是干脆不理他,帮他整理起了读者信。

  

  过了会,她说:“你这编辑还挺有心,这50封信几乎全国各省份的都有。

  

  你看!这是沪市的,这是京城的,这是苏浙那边的,这是云贵的,连呼和浩特那么远的地方都有。”

  

  李恒头也未抬,一边回信一边说:“说明我很受欢迎啊,全国各地都有读者。”

  

  王润文问:“那这些信,你会一一回么?”

  

  李恒没敢打保票:“这难说,得看情况了,有时间就挑几封回过去,要是没那时间就不管了。”

  

  王润文意有所指地讲:“呵呵,你这偏心的过分了。”

  

  李恒耸耸肩,“那没办法的事,如果你和人主编有关系,我也优先给你回信。

  

  我天天人嚼马咽的,又不是大财主,得以实际利益为先不是?”

  

  一口气写了700字,占满一页信纸,李恒拿起来把它吹干,然后才摸摸肚子说:“老师,我有些饿了,你别干坐着了啊,去弄点吃的。”

  

  听闻,王润文直接起身往门口走,“我去教工食堂了,你自己解决。”

  

  “哎?你这就不管我了?”李恒在背后呐喊。

  

  “我天天人嚼马咽的,又不是大财主,你是我的谁?管你干什么?”王润文用他的话嘲讽一番,还真开门走了。

  

  “真无情…”

  

  李恒嘀咕一句,拿着刚写的信也离开了教师家属楼。

  

  下楼的时候碰到了孙曼宁。

  

  这妞见面就鬼鬼祟祟问:“你和英语老师单独在密闭环境处了一上午?”

  

  李恒皱眉:“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孙曼宁扫眼周边,嬉笑说:“没什么意思,我就觉得英语老师身材超级性感,说话声音也非常磁性,她这年纪,又没对象,你还是要适当和她保持距离的好。”

  

  “你这是不信我?”

  

  “信!”

  

  “你信不过英语老师?”

  

  “信!”

  

  “那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因为你们现在正是血气方刚、如狼似虎的年纪。加一块有危险。”

  

  李恒若有所悟,无比认真地问:“曼宁,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闲言碎语了?”

  

  孙曼宁摇头:“那倒没有,英语老师在这栋楼的人缘很好的,一般人不会往那方面恶意揣测。

  

  我只是觉得你往她家里跑得太频繁了,而且一呆就是好久没出来,换我是你女朋友都吃醋了呀。”

  

  原来是虚惊一场,李恒继续朝楼下走,“所以你成不了我的女朋友。”

  

  “切!”

  

  孙曼宁切一声,问:“你去哪?有时间再切磋两盘桌球没?”

  

  李恒摇头,“我要去寄信,还得去一趟卫校。”

  

  孙曼宁问:“你去卫校干什么?”

  

  李恒随口回答:“我二姐在那读书。”

  

  孙曼宁哦一声,“要不要我陪你去,我舅舅就是北塔区的,我对那片地方比较熟。”

  

  “谢谢,不用,好不容放几天假,你好好休息吧。”

  

  李恒直接拒绝,开什么国际玩笑,老子去卫校送钱的,要是带上你,不什么都暴露了吗?

  

  有些意外,缺心眼竟然在宿舍看书刷题。

  

  李恒走进去轻踢他一脚,“没看出来嘛,你也学会努力了?”

  

  张志勇愤愤不平,“还不是被你这狗东西给刺激的,老夫不想考班上倒数第一。”

  

  李恒说:“给你个任务,跟我去趟卫校。”

  

  “去见你二姐那母老虎?妈妈呀!你放过我吧,没事去见她干什么,我可不想挨揍。”张志勇把头摇得叮咚响。

  

  好言相说没用,李恒干脆用武力给他长了次教训,再次出现在校门口时,这货屁颠屁颠的,乖顺地很。

  

  两人先是去寄信,寄给黄昭仪。

  

  而后去银行取钱。

  

  权衡一番,他取了200,在这年头这也算是巨款了,够二姐嗑瓜子嗑好长一段时间了。

  

  邵阳卫校是一所公立学校,位于北塔区,距离一中所在的双清区有点远。

  

  两人坐公交车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哎哟妈呀!以后再也不跟你过来了,受老罪了。”

  

  一下车,晕车厉害的张志勇就扶着路边的电线杆狂吐不止。

  

  公交车上的气味太杂太重,李恒也有点晕车,好在没吐,跑附近杂货店买了两瓶汽水过来,递一瓶给他:

  

  “老勇,先漱漱口。”

  

  张志勇接过汽水,撬开盖子咕噜咕噜几大口后,悲伤地说:

  

  “日他大爷的噢!中午的牛肉白吃了,全在地上了,我心肝都在疼。”

  

  李恒笑着安慰:“没事,哥们有钱,晚上回去咱吃火锅,牛肉火锅。”

  

  话说重生过来这么久了,还没吃过火锅,确实馋得紧。

  

  进到卫校里面,张志勇有点发怵,一屁股坐门口草坪上说:“我到这等你,就不去见你家那母老虎了。”

  

  “行吧。”李恒没强求。

  

  卫校不大,根据记忆寻找一通,很快就找到了二姐。

  

  此时她正和一帮子朋友在一块,有男有女,说说笑笑。

  

  其中一浓眉大眼的男生面相特熟。

  

  能不熟吗?

  

  那可是一干部家庭的儿子,未来的二姐夫,不过现在还只是备胎,还是众多舔狗之一。

  

  话说这二姐在感情上可谓是无师自通的老手了,真真是把自身美貌利用得淋漓极致,最后挑了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备胎当老公。

  

  “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

  

  当李恒出现的那一刻,他敏锐发现有两个男生眼睛立马直了,死死盯着自己看。

  

  嚯!没错了,这就俩舔狗,正戒备心拉满防着自己呢。

  

  李兰把他带到一边,“你吃中饭没有?”

  

  “吃了过来的。”李恒回答。

  

  “你一个人来的?”

  

  “还有老勇,他晕车,在校门口草地上等我。”

  

  李兰上下打量一番他,眼睛开始放精光:“才一月没见,你气色比以前好多了,在学校搭上家境好的女同学了?”

  

  瞧这话说的,简直逆天!

  

  李恒面皮抽抽,“就不能是男同学大方请客?”

  

  “没可能,你那些狐朋狗友我又不是没见过,以我的火眼金睛看,数来数去可能还属缺心眼最有钱,跟我说说吧,和陈子衿闹掰后,哪个女生光荣成了倒霉蛋?”

  

  不知为什么,自从正月两姐弟关系解冻后,再次见着这弟弟,李兰忽地生出一种久违的亲切感,于是忍不住话也比平素多了几分。

  

  李恒老不开心了,“和我走得近的女同学就是倒霉蛋?”

  

  李兰伸个懒腰,直接开大,都不带敷衍的:“不是倒霉蛋,那还能是什么?

  

  以你的劣迹看,如果只骗财还算人家幸运,就怕像陈子衿那样,被骗色后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闻言,李恒转身就走,边走边说:“本来是给你送钱的,你这话我没法给了。”

  

  李兰站原地不为所动,心想靠忽悠女同学能有几个钱?

  

  无怪她这么想,无怪她对这弟弟形成了刻板印象,实在是陈子衿这事对她的三观冲击太大了些。

  

  那么乖巧懂事一姑娘啊,那么漂亮有家教一姑娘啊,愣是神不知鬼不觉被这弟弟给弄了上床,别说村里人惊呆了。

  

  私底下,就连她和李建国、田润娥同样都惊呆了!

  

  当初按她的想法,还好是自己弟弟欺负别个。如果陈子矜是自己妹妹,她非打死对方不可。

  

  走出五六米,见这二姐一点都不带挽留的,李恒无奈,只得返回来,从内衣兜掏出两捆大团结,递给她。

  

  李兰不敢置信,愣愣地看着他,“你还真有钱?”

  

  李恒把钱塞她手里:“拿着,我大老远跑一趟不容易,还能骗你不成?”

  

  李兰收起刚才的玩闹之心,严肃问:“你哪来这么多钱?不会干坏事了吧?”

  

  “晕,我天天在学校,能干什么坏事?”

  

  李恒不跟她纠缠,当即把自己写作的事情讲了讲。

  

  细致地讲了讲。

  

  李兰一开始是不信。

  

  后来震惊地面部表情十分夸张。

  

  更后来,看他的眼神就跟看菩萨一样。

  

  还是觉得太过戏剧,还是觉得太过天方夜谭,李兰掐自己大腿一把,好疼,吸口凉气后,伸手放弟弟额头上:

  

  “你没发烧啊,大白天的怎么尽说胡话?”

  

  “……”

  

  “呔!你是谁?附在我弟弟身上干什么?还不滚出来?”

  

  “……”

  

  额头被拍了几下,李恒无语至极,无奈说:“我读三年级那年,你为了不让我吃菜,直接把桌上的菜全吐满了口水,还记得不?”

  

  她自己干过的坏事,能不记得吗,李兰面上的尴尬一闪而逝,收回手问:“那、那《活着》真是你写的?”

  

  “嗯。”

  

  “你真成了大作家,我们李家祖坟再次冒青烟了?”

  

  “你废话真多,钱要不要吧?”

  

  李兰一向好吃,好吃的人自然也财迷,立即把钱揣兜里了,“过段时间我要回家趟,到时候给妈。”

  

  李恒摇头,“这是给你零用的,你拿去买点衣服买点吃的。

  

  家里你别担心,我另外准备有,如今存在银行,到时候我回家再取出来。”

  

  听到这话,李兰沉默了,突地有些感动,好在她一个要强的人,没把情绪表露出来。

  

  见那边几男几女一直望着这边窃窃私语,李恒说:“二姐,那我就先回去了,你跟朋友玩吧。”

  

  李兰开口挽留:“时间还早,一起吃个饭再走。”

  

  李恒想了想,还是推了:“算了,咱以后有的时间吃饭,老勇还在呢,他可怕你了,死活不愿见你,我带他回去了。”

  

  同刚才的话多相比,李兰此时显得比较沉闷,一直送他到校门口,看他上了公交车才收脚。

  

  “兰兰,那是谁?”等李恒一走,后面那帮子朋友登时凑了过来,问七问八打听情况。

  

  “那是我弟。”

  

  “喔!我就说吧,肯定是兰兰弟弟,你们的眉眼长得有几分像,都好看。”一女生拍胸口说。

  

  李兰问他们:“你们有谁听过《活着》没?”

  

  “我!”

  

  “我!我知道,这挺出名的,我爸爸前段时间就在看,看完后老半天都没说话,就傻坐在那。”一舔狗说。

  

  李兰问:“挺出名是多出名?”

  

  另一男生抢话说:“现在外面报纸上到处是关于它的新闻报道,按那些文学评论家讲,这是一部很牛逼的文学巨著,可以流芳百世的那种。”

  

  文学巨著?流芳百世?骗陈子衿上床这些词在李兰脑海中交织上百次,可怎么也搭不到一块去。

  

  人,怎么能变化这么大呢?

  

  难道以看书学习名义而偷懒不干活,也能有这么大出息?

  

  此时此刻,李兰内心正经历着山崩海啸一般的洗礼,望着公交车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能平静。

  

  “老板,来一本最新的《收获》杂志。”心里痒得厉害,回过神的李兰顾不得省这几个钱了。

  

  “没了,卖完了,你们明天下午来咯,下一批货明天下午到。”

  

  “兰兰,不用买,我回家把老头子那本拿来。”一舔狗说。

  

  闻言,另一舔狗暗恨自己脑袋愚笨,又慢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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