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巴黎夜总会。
失眠之下,郑毅在卡座点了一杯酒,一边喝,一边看着舞台上的小妞露大腿。
人在压力太大的时候,确实是需要一些方式来宣泄的。
而果然不出预料的,郑毅几乎是刚坐下,没多大一会儿,就听身后有个颇为骚气的声音道:
“呦~,郑先生这么大的忙人,今天怎么有空,来小女子的店照顾生意?”
一阵香风袭来,穿着高叉旗袍的钱绮雯很自然地从后面走过来,坐在了郑毅的身边。
“一个人来喝酒,也不点小姐。”
“这不是你这个老板娘亲自来了么,还点什么小姐。”
“屁话,你点小姐是要付钱的,我自己过来你又不给钱。”
说话间,钱绮雯很自然地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陪着他喝了起来。
“你说你好歹也是个老板娘,穿旗袍干嘛还开那么高的开衩,整条腿都露出来了。”
“我他妈一个风尘女子,露大腿你还管我?你有病啊。”
说着,钱绮雯还将腿抬高,悬停在郑毅的面前:“要不要摸摸?又白又滑。”
郑毅:“朋友一场,就别他妈勾引我了,好不容易有个朋友,再变质喽。”
说着,郑毅将腿放在自己的腿上好好地,仔细地摸了起来。
钱绮雯到底是救过他的命,两人关系也算是比较熟了,是郑毅在南洋为数不多的朋友。
钱绮雯也是托了郑毅的福,道上都知道她与郑毅相熟,而郑毅到底也不是什么一般二般的人物了,事实上来说,他妈还是张郁才的结拜兄弟呢。
钱绮雯在道上本来就有点名声,个人能力又强,借着这一段时间郑毅的势头火热,她发展得也特别快,
吉隆坡的大亨现在出来找乐子都愿意来给她捧场,她也因此结交了许多的豪杰,人脉关系愈发的厚了。
“你最近,压力是不是有点大啊,我看你眼角,都有红血丝了。”
钱绮雯并不介意腿被郑毅摸,甚至还主动脱下了高跟鞋,用脚摩擦敏感地带。
两个人的关系很奇怪,钱绮雯是救过郑毅命的,而且郑毅很乐意来她这喝酒,毫无疑问的是,钱绮雯称得上是郑毅在吉隆坡为数不多的朋友。
可要说只是朋友,没有非分之想吧,那也是扯淡,郑毅对钱绮雯是有一定欲望的,钱绮雯对此也心知肚明。
然而钱绮雯到底是个风尘女子,并不避讳的说,是个骚女人,郑毅是很介意这点的,虽然她自己并不是出来卖的,但是说白了老鸨子么,妈妈桑么。
这在现代的道德观念里可能还不如出来卖的呢。
当然,这里是南洋,也是无法之地,时代不同,并不适合用现代标准去评价这个时代的近代人。
现代的女人只要不懒,至少不可能饿死,也不会嫁不出去,但这个时代,说实在话,没了男人庇护的女子,除了卖,确实是没什么生路。
就算是回家,一张船票也价值不菲,她们中很多人可能还欠着船票钱,不干这一行利滚利之下这辈子都休想翻身。
各个商会虽然会给华人做主,但也只管男人,女人是不管的,还真是钱绮雯会管。
用一个法制的,太平的,男女碰到,甚至幸福向上的社会标准,去看待一个乱世的,无法的,异国他乡的,女性没有丁权的时代的女人。
这本就是一种傲慢。
所以郑毅并不觉得钱绮雯就是个坏人,但他总不可能跟一个风尘女谈恋爱吧。
他们要不是朋友关系,郑毅觉得睡了也就睡了,大不了扔点钱么,可恰恰因为是朋友,反而不好下手,至少是不好给钱了么。
而对于钱绮雯来说,她当然也能看得出郑毅介意她的出身,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这个时代是可以纳妾的啊。
她又不指望做郑毅的老婆。
至于她本人对郑毅的情感。
她们这种人,还提什么情感。
情感是属于良家女的奢侈品,对她们这种人来说,那是比鸦片还毒的毒品。
失眠之下,郑毅在卡座点了一杯酒,一边喝,一边看着舞台上的小妞露大腿。
人在压力太大的时候,确实是需要一些方式来宣泄的。
而果然不出预料的,郑毅几乎是刚坐下,没多大一会儿,就听身后有个颇为骚气的声音道:
“呦~,郑先生这么大的忙人,今天怎么有空,来小女子的店照顾生意?”
一阵香风袭来,穿着高叉旗袍的钱绮雯很自然地从后面走过来,坐在了郑毅的身边。
“一个人来喝酒,也不点小姐。”
“这不是你这个老板娘亲自来了么,还点什么小姐。”
“屁话,你点小姐是要付钱的,我自己过来你又不给钱。”
说话间,钱绮雯很自然地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陪着他喝了起来。
“你说你好歹也是个老板娘,穿旗袍干嘛还开那么高的开衩,整条腿都露出来了。”
“我他妈一个风尘女子,露大腿你还管我?你有病啊。”
说着,钱绮雯还将腿抬高,悬停在郑毅的面前:“要不要摸摸?又白又滑。”
郑毅:“朋友一场,就别他妈勾引我了,好不容易有个朋友,再变质喽。”
说着,郑毅将腿放在自己的腿上好好地,仔细地摸了起来。
钱绮雯到底是救过他的命,两人关系也算是比较熟了,是郑毅在南洋为数不多的朋友。
钱绮雯也是托了郑毅的福,道上都知道她与郑毅相熟,而郑毅到底也不是什么一般二般的人物了,事实上来说,他妈还是张郁才的结拜兄弟呢。
钱绮雯在道上本来就有点名声,个人能力又强,借着这一段时间郑毅的势头火热,她发展得也特别快,
吉隆坡的大亨现在出来找乐子都愿意来给她捧场,她也因此结交了许多的豪杰,人脉关系愈发的厚了。
“你最近,压力是不是有点大啊,我看你眼角,都有红血丝了。”
钱绮雯并不介意腿被郑毅摸,甚至还主动脱下了高跟鞋,用脚摩擦敏感地带。
两个人的关系很奇怪,钱绮雯是救过郑毅命的,而且郑毅很乐意来她这喝酒,毫无疑问的是,钱绮雯称得上是郑毅在吉隆坡为数不多的朋友。
可要说只是朋友,没有非分之想吧,那也是扯淡,郑毅对钱绮雯是有一定欲望的,钱绮雯对此也心知肚明。
然而钱绮雯到底是个风尘女子,并不避讳的说,是个骚女人,郑毅是很介意这点的,虽然她自己并不是出来卖的,但是说白了老鸨子么,妈妈桑么。
这在现代的道德观念里可能还不如出来卖的呢。
当然,这里是南洋,也是无法之地,时代不同,并不适合用现代标准去评价这个时代的近代人。
现代的女人只要不懒,至少不可能饿死,也不会嫁不出去,但这个时代,说实在话,没了男人庇护的女子,除了卖,确实是没什么生路。
就算是回家,一张船票也价值不菲,她们中很多人可能还欠着船票钱,不干这一行利滚利之下这辈子都休想翻身。
各个商会虽然会给华人做主,但也只管男人,女人是不管的,还真是钱绮雯会管。
用一个法制的,太平的,男女碰到,甚至幸福向上的社会标准,去看待一个乱世的,无法的,异国他乡的,女性没有丁权的时代的女人。
这本就是一种傲慢。
所以郑毅并不觉得钱绮雯就是个坏人,但他总不可能跟一个风尘女谈恋爱吧。
他们要不是朋友关系,郑毅觉得睡了也就睡了,大不了扔点钱么,可恰恰因为是朋友,反而不好下手,至少是不好给钱了么。
而对于钱绮雯来说,她当然也能看得出郑毅介意她的出身,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这个时代是可以纳妾的啊。
她又不指望做郑毅的老婆。
至于她本人对郑毅的情感。
她们这种人,还提什么情感。
情感是属于良家女的奢侈品,对她们这种人来说,那是比鸦片还毒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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