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没错,不是正常手枪“碰”的一声,而是大口径枪械的轰鸣从李榕毅手上的手枪传出,巨大的后坐力让他忍不住抬手。
比步枪短的枪管和弹巢结构让这把手枪的枪声比步枪大太多了。
再看木头做的靶子……哪里还有什么靶子,巴掌大的木制靶子被打成了四散而飞的木屑。
李榕毅用退壳杆把弹壳推了出来,看着落在地上的那枚弹壳,无语地看向了鲍里斯。
“枪械的装药和口径决定了它的威力,所以我对这把枪做了改造,它的威力甚至能放翻一头野牛!”鲍里斯两眼放光。
“所以这就是你让这把枪发射7.62*54mmR弹的理由?”如果换了除李榕毅之外的任何一个人,这枪下去轻则手部淤青,重则手腕脱臼。
这老头丧心病狂地让转轮手枪发射莫辛纳甘的步枪弹!
而且因为结构现阶段的大部分转轮手枪都有气缸漏气的问题,这也注定了这把左轮不能改造成加了枪托和加长枪管的卡宾枪,不然气缸漏气会烫伤使用者的小臂。
换句话说这枪唯一正确的使用方法是双手持枪,但是双手持枪灵活性会降低,在猎魔人的猎魔活动中完全就是鸡肋,空一只手拿刀劈翻敌人他不香吗?
单手持枪进行猎魔作战,这把手枪就是为了李榕毅而生的。这把枪让同样热爱口径的李榕毅爱不释手。
毫无疑问,作为武器制造人的鲍里斯深谙暴力美学,这把枪强劲致命的同时还带有美丽的花纹,为了能够抗住步枪弹的发射这把枪的材质强度超过了其它的制式转轮手枪。
银白色的枪身十分漂亮,更让人叫绝的是这把枪上上下下都有漂亮的大马士革钢一样的纹路。
“这把枪是我用一块陨石锻造的,陨石里的其它成份让他银光闪闪但是又不失强度,用大马士革钢的锻造手法也让它有了漂亮的纹路,不要辜负这把枪。”
李榕毅点了点头,这把枪肯定是鲍里斯的珍藏了,能够送给他也代表了他对自己的信任。
“我叫她‘铁纹之月‘,真是个暴躁的小美人不是吗?”鲍里斯显然很喜欢这把枪,还给她取了个名字。
“我这里还有很多好东西,你确定不再挑一把长枪?”
没人会嫌自己火力不够,李榕毅又开开心心地挑了一把温彻斯特M1876步枪和一把在当时都能称之为限量款的柯尔特M1878双管霰弹枪。
鲍里斯的武器店里面还有很多其它的霰弹枪,但考虑到猎魔行动中糟糕的作战环境李榕毅还是挑了这把结构简单的中折式双管霰弹枪。
毫无疑问,以李榕毅的身体素质老头推荐给他的全都是老头自制魔改版的枪械,杠杆步枪用的是.45-70无烟火药弹,而柯尔特M1878霰弹枪则被加长了枪管,确保了在50米内都能够保证杀伤力。
装备大采购,爱了爱了。
除了老头私人赠送的铁纹之月,其它的枪械和子弹都是要钱的,超级棒的武器自然有着超级吓人的价格,这导致李榕毅还没有亲眼见到老约翰给他的任务分红,就又成了穷光蛋。
晚餐只能吃免费提供土豆泥让他很不爽,他要做任务!他要大鱼大肉!
等自己的衣服拿到手,他绝对要去把瘟疫刷光!这些都是钱啊!
怀着对未来的憧憬,累了一天的李榕毅才把脑袋放到枕头上就进入了梦乡。
————————
要塞的议事厅,一个穿着警长服的女人正在和几个资深猎魔人商量事情。
“博士,你带回来的那个年轻人,你确定是在腐化内圈找到他的?”
“没错,当时我正在和科拉清理那座牧场的腐化,他从远处跑了过来并且帮助了我们,不然以我们当时带的子弹根本不够用。”
“那听上去很有天赋,不是谁都能在腐化内圈活一个月,不过为什么你这么重视他,有天赋的新人虽然不多但是也不是没有。”
“听我说,菲比。”老约翰的语气前所未有的认真。
“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天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世界就在对我低语,他是关键,我们向黑暗反攻的钥匙。”
在场所有人都很重视约翰博士的话,因为单论资历老约翰不是第一个加入AHA的猎魔人,但他毫无意外是一位神秘学大师。
整个AHA的人都尊称他为Doctor,这个词既有医生的意思也有博士的意思,而老约翰显然两者都有兼顾,他既是一名医生,也是一位神秘学领域的博士。
没有人能怀疑老约翰的专业性,当他作为一名医生(巫医)炼制的炼金药剂甚至能把初步腐化的人从恶魔的领域拉出来恢复正常,他研制的针剂甚至能快速治疗致命伤;而作为一名神秘学博士,他的专业性毋庸置疑,站在他身后那个一脸惨白宛若尸体的男人正是最好的证明。
男人叫约翰·罗伯森,没错,又是一个约翰,从某种意义上这个男人已经死了,他胸口心脏处的洞甚至能看到因为呼吸而重复收缩舒张的肺部,而心脏已经无影无踪。
强烈的执念和对荣耀的渴求让他来到了死亡的十字路口,约翰博士花了大代价把他从死亡的领域拽了出来,在墓地里埋了一周的罗伯森把手从土里伸了出来,握住了约翰博士的手。
至此,他重回猎魔人的队伍,代号“亡魂”。
他的灵魂虽然还活着,但是身体早就凉透了,这让他能够免疫痛苦并且无视大部分的内脏器官伤害,伤势只要没有彻底毁坏他的骨骼和肌肉就能继续作战,这让他成了AHA对抗黑暗的主力之一。
当然了,罗伯森的战斗力很强没错,但每次对他身体的维护也成了一个大工程,断掉的骨头要用金属固定,彻底损坏的肌肉和骨骼需要完全替换,骨头还可以用金属骨骼替代,肌肉就只能用生物肌肉来替代了,还好没有所谓的排斥反应所以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肉,但每次也都需要宰一头牛,一部分用于替换罗伯森损坏的肌肉组织,其它大部分则给AHA成员加餐——每次罗伯森受伤AHA就和过节一样热闹。
“现在的局势已经越发严峻,我们前所未有地接近过黑暗的真相,想必他的加入能让我们之后的行动如鱼得水。”被约翰博士称为菲比的女人认同了博士的话语。
“不,菲比,不是如鱼得水,是彻底终结缠绕在人类命运上的黑暗!他将一劳永逸地驱逐……不,抹杀那些邪恶!我们唯一要做的便是顺从命运的提示,帮助他走上光明之路!”
没错,不是正常手枪“碰”的一声,而是大口径枪械的轰鸣从李榕毅手上的手枪传出,巨大的后坐力让他忍不住抬手。
比步枪短的枪管和弹巢结构让这把手枪的枪声比步枪大太多了。
再看木头做的靶子……哪里还有什么靶子,巴掌大的木制靶子被打成了四散而飞的木屑。
李榕毅用退壳杆把弹壳推了出来,看着落在地上的那枚弹壳,无语地看向了鲍里斯。
“枪械的装药和口径决定了它的威力,所以我对这把枪做了改造,它的威力甚至能放翻一头野牛!”鲍里斯两眼放光。
“所以这就是你让这把枪发射7.62*54mmR弹的理由?”如果换了除李榕毅之外的任何一个人,这枪下去轻则手部淤青,重则手腕脱臼。
这老头丧心病狂地让转轮手枪发射莫辛纳甘的步枪弹!
而且因为结构现阶段的大部分转轮手枪都有气缸漏气的问题,这也注定了这把左轮不能改造成加了枪托和加长枪管的卡宾枪,不然气缸漏气会烫伤使用者的小臂。
换句话说这枪唯一正确的使用方法是双手持枪,但是双手持枪灵活性会降低,在猎魔人的猎魔活动中完全就是鸡肋,空一只手拿刀劈翻敌人他不香吗?
单手持枪进行猎魔作战,这把手枪就是为了李榕毅而生的。这把枪让同样热爱口径的李榕毅爱不释手。
毫无疑问,作为武器制造人的鲍里斯深谙暴力美学,这把枪强劲致命的同时还带有美丽的花纹,为了能够抗住步枪弹的发射这把枪的材质强度超过了其它的制式转轮手枪。
银白色的枪身十分漂亮,更让人叫绝的是这把枪上上下下都有漂亮的大马士革钢一样的纹路。
“这把枪是我用一块陨石锻造的,陨石里的其它成份让他银光闪闪但是又不失强度,用大马士革钢的锻造手法也让它有了漂亮的纹路,不要辜负这把枪。”
李榕毅点了点头,这把枪肯定是鲍里斯的珍藏了,能够送给他也代表了他对自己的信任。
“我叫她‘铁纹之月‘,真是个暴躁的小美人不是吗?”鲍里斯显然很喜欢这把枪,还给她取了个名字。
“我这里还有很多好东西,你确定不再挑一把长枪?”
没人会嫌自己火力不够,李榕毅又开开心心地挑了一把温彻斯特M1876步枪和一把在当时都能称之为限量款的柯尔特M1878双管霰弹枪。
鲍里斯的武器店里面还有很多其它的霰弹枪,但考虑到猎魔行动中糟糕的作战环境李榕毅还是挑了这把结构简单的中折式双管霰弹枪。
毫无疑问,以李榕毅的身体素质老头推荐给他的全都是老头自制魔改版的枪械,杠杆步枪用的是.45-70无烟火药弹,而柯尔特M1878霰弹枪则被加长了枪管,确保了在50米内都能够保证杀伤力。
装备大采购,爱了爱了。
除了老头私人赠送的铁纹之月,其它的枪械和子弹都是要钱的,超级棒的武器自然有着超级吓人的价格,这导致李榕毅还没有亲眼见到老约翰给他的任务分红,就又成了穷光蛋。
晚餐只能吃免费提供土豆泥让他很不爽,他要做任务!他要大鱼大肉!
等自己的衣服拿到手,他绝对要去把瘟疫刷光!这些都是钱啊!
怀着对未来的憧憬,累了一天的李榕毅才把脑袋放到枕头上就进入了梦乡。
————————
要塞的议事厅,一个穿着警长服的女人正在和几个资深猎魔人商量事情。
“博士,你带回来的那个年轻人,你确定是在腐化内圈找到他的?”
“没错,当时我正在和科拉清理那座牧场的腐化,他从远处跑了过来并且帮助了我们,不然以我们当时带的子弹根本不够用。”
“那听上去很有天赋,不是谁都能在腐化内圈活一个月,不过为什么你这么重视他,有天赋的新人虽然不多但是也不是没有。”
“听我说,菲比。”老约翰的语气前所未有的认真。
“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天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世界就在对我低语,他是关键,我们向黑暗反攻的钥匙。”
在场所有人都很重视约翰博士的话,因为单论资历老约翰不是第一个加入AHA的猎魔人,但他毫无意外是一位神秘学大师。
整个AHA的人都尊称他为Doctor,这个词既有医生的意思也有博士的意思,而老约翰显然两者都有兼顾,他既是一名医生,也是一位神秘学领域的博士。
没有人能怀疑老约翰的专业性,当他作为一名医生(巫医)炼制的炼金药剂甚至能把初步腐化的人从恶魔的领域拉出来恢复正常,他研制的针剂甚至能快速治疗致命伤;而作为一名神秘学博士,他的专业性毋庸置疑,站在他身后那个一脸惨白宛若尸体的男人正是最好的证明。
男人叫约翰·罗伯森,没错,又是一个约翰,从某种意义上这个男人已经死了,他胸口心脏处的洞甚至能看到因为呼吸而重复收缩舒张的肺部,而心脏已经无影无踪。
强烈的执念和对荣耀的渴求让他来到了死亡的十字路口,约翰博士花了大代价把他从死亡的领域拽了出来,在墓地里埋了一周的罗伯森把手从土里伸了出来,握住了约翰博士的手。
至此,他重回猎魔人的队伍,代号“亡魂”。
他的灵魂虽然还活着,但是身体早就凉透了,这让他能够免疫痛苦并且无视大部分的内脏器官伤害,伤势只要没有彻底毁坏他的骨骼和肌肉就能继续作战,这让他成了AHA对抗黑暗的主力之一。
当然了,罗伯森的战斗力很强没错,但每次对他身体的维护也成了一个大工程,断掉的骨头要用金属固定,彻底损坏的肌肉和骨骼需要完全替换,骨头还可以用金属骨骼替代,肌肉就只能用生物肌肉来替代了,还好没有所谓的排斥反应所以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肉,但每次也都需要宰一头牛,一部分用于替换罗伯森损坏的肌肉组织,其它大部分则给AHA成员加餐——每次罗伯森受伤AHA就和过节一样热闹。
“现在的局势已经越发严峻,我们前所未有地接近过黑暗的真相,想必他的加入能让我们之后的行动如鱼得水。”被约翰博士称为菲比的女人认同了博士的话语。
“不,菲比,不是如鱼得水,是彻底终结缠绕在人类命运上的黑暗!他将一劳永逸地驱逐……不,抹杀那些邪恶!我们唯一要做的便是顺从命运的提示,帮助他走上光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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